自由振動一般是指力學體系在經歷某一初始擾動(位置或速度的變化)后,不再受外界力的激勵和干擾的情形下所發生的振動。根據擾動的類型,力學體系以自身的一種或多種固有頻率發生自由振動。
受迫振動是指在外來力函數的激勵下而產生的振動。通常,受迫振動按照激勵力的頻率振動。
自激振動是指由振動體自身所激勵的振動。維持振動的交變力是由運動本身產生或控制的。
自激振動通常有下述特點:
- ①?振動頻率為亞異步或超異步,與轉子轉速不同步。
- ②?自激振動的頻率以轉子的固有頻率為主。
- ③?多數為徑向振動。
- ④?振幅可能發生急劇上升,直到受非線性作用以極限圓為界。
- ⑤?振幅的變化與轉速或負荷關系密切。
- ⑥?失穩狀態下的振動能量來源于系統本身。
隨機振動是指當描述系統振動的狀態變量不能用確切的時間函數來表述,無法確定狀態變量在某瞬時的確切數值,其物理過程具有不可重復性和不可預知性時,也就是在任何時刻,其振動的大小不能正確預知的振動。